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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識判斷精講系列之刑法常識一
本文轉載自:〖無〗    發(fā)表時間:〖2009-06-16〗   本文作者:資料收集整理:車   瀏覽次數(shù):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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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識判斷精講系列之刑法常識一

 

公務員考試常識判斷精講系列之刑法常識

 

第十一篇 刑罰的種類

 

  近幾年來,公務員考試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常識判斷中,法律常識都是重點考查內容。法律常識判斷和專業(yè)法律考試不一樣,考查內容比較簡單,不需要考生具備專業(yè)理論基礎,但考生也不能輕易視之。為方便考生精準備考復習,學易網(wǎng)將法律部分經(jīng)常出現(xiàn)和可能出現(xiàn)的考點知識總結成篇章,并就每個考點的出題形式輔以相應例題,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

 

  本篇主要內容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

 

  【考點知識】

 

  我國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兩類。屬于主刑的各個刑種只能獨立適用:屬于附加刑的各個刑種既可以獨立適用,也可以作為主刑的附加刑適用。附加刑是補充主刑適用的刑罰方法。它包括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chǎn)三種。

 

  1.罰金

 

  罰金是指人民法院判處犯罪分子向國家繳納一定數(shù)額金錢的刑罰方法。主要適用于以貪財營利為目的的犯罪。罰金的數(shù)額應當根據(jù)犯罪情節(jié)來確定。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罰金與行政處罰中的罰款不同。

 

  2.剝奪政治權利

 

  剝奪政治權利是指剝奪犯罪分子參加國家管理和政治活動權利的刑罰方法。這種刑罰在附加適用時主要適用于嚴重的犯罪分子,以及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剝奪政治權利是剝奪下列權利:①選舉權和被選舉權;②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③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④擔任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及其計算包括四種情況:①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應當剝奪政治權利終身;②判處管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與管制的期限相同;③判處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或單處剝奪政治權利的,其期限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④在死刑緩期執(zhí)行減為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的時候,應當把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改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⑤被判處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從主刑執(zhí)行完畢之日或者假釋之日起計算,剝奪政治權利的效力當然及于主刑執(zhí)行期間。

 

  3.沒收財產(chǎn)

 

  沒收財產(chǎn)是指將犯罪分子個人所有的財產(chǎn)的一部或全部強制無償收歸國家的刑罰方法。沒收財產(chǎn)是一種比較嚴厲的附加刑。沒收犯罪分子全部財產(chǎn)的,應當對其個人及其扶養(yǎng)的家屬保留必要的生活費用。沒收財產(chǎn)是沒收犯罪分子本人的財產(chǎn),不能涉及犯罪分子家屬所有或應有的財產(chǎn)。對于沒收財產(chǎn)以前犯罪分子所負的正當債務,需要以沒收的財產(chǎn)償還的,經(jīng)債權人請求,應當償還。

 

  4.驅逐出境

 

  驅逐出境是強迫犯罪的外國人離開中國國(邊)境的刑罰方法。驅逐出境作為一定特殊的附加刑,既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附加適用。

 

  【例題1】下列哪種刑罰既可以單獨使用,也可附加適用( )。(單選)

 

  A.有期徒刑

 

  B.管制

 

  C.剝奪政治權利

 

  D.拘役

 

  【正確答案】答案選C。

 

  【例題2】在數(shù)罪并罰中,如果數(shù)罪中有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zhí)行;對數(shù)個附加刑采用( )。(單選)

 

  A.限制加重原則

 

  B.吸收原則

 

  C.相加原則

 

  D.以上答案都不對

 

  【正確答案】答案選C。

 

  【例題3】下列哪種刑罰可單獨使用,也可附加適用( )。(單選)

 

  A.有期徒刑

 

  B.管制

 

  C.剝奪政治權利

 

  D.拘役

 

  【正確答案】答案選C。

 

  【例題4】剝奪政治權利的內容是( )。(多選)

 

  A.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B.繼承權

 

  C.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D.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

 

  【正確答案】答案選ACD

 

  【例題5】我國刑法規(guī)定的附加刑有( )。(多選)

 

  A.罰金

 

  B.管制

 

  C.沒收財產(chǎn)

 

  D.剝奪政治權利

 

  【正確答案】答案選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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