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賀南方學員囊括19年省委、省政府、工商、監(jiān)獄等熱門職位狀元
您的當前位置:南方公務員考試網 >> 信息服務 >> 申論信息 >> 正文內容
2010年國家公務員考試申論沖刺卷(1)
本文轉載自:〖無〗    發(fā)表時間:〖2009-11-12〗   本文作者:ren   瀏覽次數:1257
南方公務員考試研究中心
 
 
 
 
2010年國家公務員考試申論沖刺卷(1)
 
 
一、注意事項
  1.申論考試是對考生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的測試。請考生仔細閱讀給定資料,按要求作答。
  2.本試卷由“給定資料”和“作答要求”兩部分構成??荚嚂r限為150分鐘。其中,閱讀給定資料參考時限為40分鐘,作答參考時限為110分鐘。滿分100分。
  3.答題前,請考生用黑色簽字筆或鋼筆將自己的姓名、準考證號填寫清楚,用2B鉛筆將準考證號所選項涂黑。用黑色簽字筆或鋼筆在答題卡規(guī)定答題區(qū)域內作答,超出答題區(qū)域的作答無效。
  4.監(jiān)考人員宣布考試結束時,考生應立即停止作答,將試題本、答題卡和草稿紙都留在桌上,待監(jiān)考人員允許后,方可離開。
二、給定資料
  1.杭州市人大常委會立法規(guī)定,從2009年5月1日起,發(fā)帖、寫博、網游要提供有效身份證明。消息發(fā)布后,關于“網絡實名制”到底是為了保護網絡安全還是扼殺網絡自由的爭論此起彼伏。
  支持者認為“網絡實名制”對凈化網絡環(huán)境起到積極作用,但反對者認為,在目前對言論者保護權益缺失的情況下,“網絡實名制”將對網絡監(jiān)督造成打擊,將好不容易營造起來的網絡輿論監(jiān)督氛圍破壞,也不利于中央倡導的進一步拓展群眾訴求表達渠道。
  有專家指出,杭州市的立法是對網絡秩序規(guī)范的嘗試和努力。但是在目前的國情下,“網絡實名制”推出的時機不恰當。
  杭州市共有互聯(lián)網網站30多萬個,市區(qū)戶籍人口近70%的家庭接入了寬帶,網民總數超過500萬人。為加強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保護和管理,杭州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杭州市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保護管理條例》,并從5月1日起正式施行。
  網絡管理條例對網絡服務提供商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要求“如實登記申請服務的用戶基本情況、網絡應用種類和范圍以及身份證明,每月將用戶登記情況及所分配的網絡地址等有關情況報所在地公安機關備案?!蓖瑫r還要“互聯(lián)網接入服務提供者應當記錄上網用戶的上網時間、用戶賬號、互聯(lián)網網絡地址或者域名、主叫電話號碼等信息。”
  管理條例同時要求“提供電子公告、網絡游戲和其他即時通信服務的,要具有用戶注冊信息和發(fā)布信息審核功能,并如實登記向其申請開設上述服務的用戶的有效身份證明。電子公告服務,是指在互聯(lián)網上以論壇、聊天室、留言板、博客等交互形式為上網用戶提供信息發(fā)布條件的行為。
  按照法規(guī)的規(guī)定,一旦互聯(lián)網接入服務提供者、互聯(lián)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或者互聯(lián)網上網服務提供單位等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將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可處以1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六個月以內停機整頓的處罰;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可處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此外,對有散布謠言,人身攻擊他人等行為的單位或者個人,公安機關可以沒收其違法所得,并可對單位處以1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可并處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這一系列的制度性設計都是為了“有效阻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利用計算機信息網絡制作、發(fā)布、傳播含有危害國家安全,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教唆犯罪、傳授犯罪方法等行為?!?/FONT>
  2.杭州市實施“網絡實名制”這項“新規(guī)”以來,社會各界紛紛表示質疑,有關“網絡實名制”的爭議不斷?;ヂ?lián)網信息服務商以及網民如何執(zhí)行“新規(guī)”?記者就此進行了一系列調查。
  如今,記者打開杭州網、19樓等當地多個知名網站的論壇、博客板塊發(fā)現,“新規(guī)”在這里仍處于“束之高閣”的狀態(tài)。
  在杭州網的論壇里,記者點擊注冊后,顯示如下提醒信息: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國家安全,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等等;對自己的言論和行為負責。會員違反論壇規(guī)定觸犯法律的,責任自負。閱讀完畢后,只需要提供用戶名、密碼、電子郵箱等幾個信息即可注冊,全然沒有身份證明的蹤影。記者注冊了一個賬號,10秒鐘左右搞定,隨后就可以自由發(fā)帖了。
  多個當地網站論壇客服人員告訴記者,目前他們所在的網站還沒有要求注冊用戶必須提供有效身份證明。浙江在線的論壇客服人員稱,真的實行恐怕要等待有關部門的具體通知。19樓的客服人員則表示,“這個事情我們是知道的,但是怎么操作還不是很清楚?!?/FONT>
  “準確核實網民信息,很難做到?!焙贾莓數匾患揖W站的負責人表示,我們怎么核實,是讓網民來我們網站當面驗證,還是在注冊時要求網民真實填寫相關信息?目前還沒有細化的規(guī)定。
  上海市信息法律協(xié)會副秘書長李立律師提出,法律規(guī)章貴在“明確”,明確的規(guī)定,才能讓大家有明確的行為預期。而杭州這項“新規(guī)”,有不少概念諸如“惡意”“人身攻擊”“謠言”“擾亂社會秩序”“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可能危害”等,并沒有相對明細的界定,這些概念直接涉及處罰或處理的內容,如無明細的界定,就等于給相關行政部門極大的自由裁量空間,這不符合現代法治約束政府權力的精神。
  還有專家指出,散布謠言、影射他人、人身攻擊等條款,在實際操作時也有難度,比如部分失實的傳言算不算謠言?如何保證執(zhí)法部門的判斷公允?判斷“擾亂社會秩序”等行為要不要經過公開討論和辯論?最終由哪個部門來裁定?關于“誹謗”的標準是什么?涉及官員丑聞、貪腐案件,也算個人隱私嗎?如此等等。
  但也有人認為,杭州實施網絡“新規(guī)”,目的是為了營造良好的網絡環(huán)境,其探索做法值得肯定。
  社會各界人士最為關注的是《杭州市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保護管理條例》第19條:互聯(lián)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提供電子公告、網絡游戲和其他即時通信服務的,具有用戶注冊信息和發(fā)布信息審核功能,并如實登記向其申請開設上述服務的用戶的有效身份證明。電子公告服務是指在互聯(lián)網上以論壇、聊天室、留言板、博客等交互形式為上網用戶提供信息發(fā)布條件的行為。
  杭州市人大常委會認為,隨著網上交流方式的增多,網民、網吧數量快速增長,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問題日益突出,有必要制定地方性法規(guī),以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利益和社會穩(wěn)定,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3.“新規(guī)”一出,讓杭州市500多萬網民一下子“跳”了起來,許多網民認為,上網發(fā)表言論必須“實名”,這會帶來一個很大的負效應——“過濾”方興未艾的“網絡監(jiān)督”,當前,有關部門更需要研究的是“如何進一步保障網民批評個別不良官員的權利!”
  近年來,網絡監(jiān)督發(fā)揮了越來越大的社會作用,尤其在輿論監(jiān)督方面已成為傳統(tǒng)輿論監(jiān)督的重要補充。比如陜西周老虎事件、云南躲貓貓事件、南京周久耕事件、溫州“購房門”事件等,皆是借助匿名網友的爆料,引起社會的關注,最終才得以還原真相、懲惡揚善。
  一些網民擔心,“如實登記用戶有效身份證明”后會對網絡監(jiān)督造成致命打擊。經常在網站論壇間流連忘返的杭州市民徐小姐說,要實名才能發(fā)帖,寫博客,誰還敢舉報?“我是不敢了”。
  題浙江省社科院社會學所副所長楊建華表示,實名舉報是要承擔很多風險的。就目前而言,政府方面對于網絡監(jiān)督應當“鼓勵”而不是“過濾”,及時解疑釋惑,引導網上輿論。如果一味地堵塞言論,其結果往往是事倍功半。
  “要保護網絡安全,首先要保護網絡說話者權益。互聯(lián)網是疏導社會矛盾的有效的‘排氣閥’,而‘網絡實名制’將堵塞這個‘排氣閥’?!闭憬髮W傳媒和國際文化學院副教授邵志擇認為,不能因為網絡言論存在一些問題而“因噎廢食”。
  引發(fā)爭議的另一個焦點是:“網絡實名制”將會“收縮”公民訴求表達的渠道。
  近年來,黨和政府各級領導與普通民眾通過網絡交流日益頻繁,互聯(lián)網已成為當前公民表達訴求的重要渠道。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公布了修訂后的《人民檢察院舉報工作規(guī)定》,在新增的舉報渠道中,網絡就是其中之一。
  楊建華說:“互聯(lián)網之所以成為公民表達訴求的重要渠道,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源自于網絡發(fā)帖舉報的匿名性和放大效應,這既能保護舉報人的安全,也可以避免石沉大海?!?/FONT>
  楊建華認為,有關部門應該考慮如何拓寬和暢通網民訴求渠道,要通過成功案例總結引導網民合理、有序地發(fā)表言論的經驗,并非所有網民都是“憤青”,沒有必要“一棍子”打死。
  邵志擇認為,網民發(fā)表的意見,也有一些謠言、語言暴力等問題,但畢竟是極少一部分,守法的網民是占絕大多數的;對于喜歡造謠生事的網民,可以通過刑法等法律追究其責任,如果為防范極少數人的不良行為,而讓全體網民“收縮空間”,這樣做會不會“矯枉過正”呢?
  “實名制只能是提倡,不能用立法來強制推行?!闭憬∥瘜ν庑麄鬓k公室有關負責人說。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信息化管理處處長吳君青告訴記者:“在征求意見時,我們向省人大常委會書面意見反映了兩次,希望再斟酌斟酌,暫緩出臺該條例,里面很多內容不是很成熟,也不是很好操作,現在還沒到立法階段”。
  媒體專家認為,對于互聯(lián)網的管理,要堅持三個原則:一是有利于拓寬公民訴求渠道;二是有利于促進積極有效的網絡監(jiān)督;三是有利于營造健康向上的網絡環(huán)境。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博士楊吉說:“難道我們只有通過實行實名制,才能營造健康良好的網絡環(huán)境?從目前情況看,憑有關部門的技術手段,沒實行網絡實名,一些利用互聯(lián)網犯罪的人不也被‘揪’出來了嗎?”
  4.網民是網絡信息發(fā)布的源頭。面對相對寬松的網絡環(huán)境,有些網民在虛擬身份的掩護下,過于隨心所欲地宣泄情感,自覺不自覺地放松了自我約束意識,在網上肆無忌憚地對“看不順眼”的人或事破口大罵、發(fā)泄攻擊、發(fā)動人肉搜索,對中華傳統(tǒng)文化、正面人物進行“惡搞”,以顛覆現有道德觀和價值觀為樂,甚至散布謠言、傳播色情信息、暴力視頻。
  面對虛擬世界的“高度自由”與現實世界的“法律規(guī)范”,有些網民在兩個世界頻繁轉換中必然面臨道德和價值觀的碰撞,這不僅會加劇他們對現實社會的不滿甚至憤世,而且還給現實社會的規(guī)范和管理帶來一系列問題。
  面對虛擬世界的亂象,我們應該清醒地認識到,網絡生活只是人類現實生活空間的拓展和延伸,虛擬的網絡生活同樣必須遵守現實社會的法律規(guī)范,虛擬世界無法“置身事外”。
  加強對網絡監(jiān)管的最有效手段,莫過于實行網絡實名制,提醒網民自覺自愛,接受法律約束,凈化網絡環(huán)境也就能做到事半功倍了。
  從我國網絡的發(fā)展情況來看,實行網絡實名制是大勢所趨,是凈化網絡環(huán)境的有力措施。當然,在時下網民對實名制心存抵觸情緒、全面鋪開條件不成熟之時,不妨采取漸進的方式。可以借鑒韓國的做法,先試點再鋪開,先在國內主要的門戶網站和媒體網站上試點,要求網民在試點網站上發(fā)布信息時要登記真實身份。網民們逐漸認同這種管理方法后,再逐步推廣到其他網站。
  網絡實名制應該在網絡監(jiān)管、社會需要和個人隱私之間尋找到一個有效的平衡點。這個平衡點就是有限實名(僅后臺實名)。這既能尊重網民隱私、倡導網民自律,又能方便監(jiān)管、凈化網絡信息發(fā)布源頭,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5.為減少網上不良信息,促進網民對網絡行為負責,從2009年6月28日起,韓國的35家主要網站已按照韓國信息通信部的規(guī)定,陸續(xù)實施網絡實名制。按照這一規(guī)定,今后網民在韓國主要網站發(fā)布信息必須先接受身份驗證。

  互聯(lián)網蓬勃發(fā)展,各種良莠不齊的互聯(lián)網信息也隨之而來,并在網上傳播。借鑒韓國漸進式推進網絡實名制,或許能有效治理黃色信息、網絡暴力、垃圾郵件等不健康的內容,更有效推進互聯(lián)網的健康發(fā)展。

  按照韓國信息通信部的計劃,韓國最有影響的兩大商業(yè)性門戶網站DAUM和NAVER將率先執(zhí)行這一規(guī)定。登錄這兩大網站的網民在輸入身份證號碼等信息并得到驗證后,才能在網上發(fā)帖。其他主要網站也已在7月27日前實施這一規(guī)定,這是依據于7月27日生效的《促進使用信息通信網絡及信息保護關聯(lián)法》而制訂的。政府將對違規(guī)網站處以最高3000萬韓元(約930韓元兌換1美元)的罰金。此前,韓國已要求網民在注冊網上郵箱和聊天室用戶名時必須使用實名,并進行身份證號碼驗證。

  此次推行網絡實名制的35家網站是日均頁面瀏覽量在30萬以上的門戶網站和日均頁面瀏覽量在20萬以上的媒體網站。為便于網絡運營商和網民適應這一新規(guī)定,并有效保護網絡信息發(fā)布者的隱私,韓國信息通信部允許網民在通過身份驗證后,用代號等替代自己的真實姓名在網上發(fā)布信息。同時,信息通信部還計劃在網上發(fā)放宣傳手冊,指導網民進行身份驗證。

  此外,韓國信息通信部將通過倫理委員會對網絡信息進行管理和監(jiān)督。同時,韓國信息通信部計劃建立網絡名譽糾紛調解部,專門處理網絡名譽侵權行為。

  另外,對于17歲以下沒有身份證的青少年,網站在獲取青少年詳細信息后,會通過向手機發(fā)送密碼的方式確認使用者身份。由于韓國手機在銷售時必須有身份證明,因此,網絡管理部門在需要時可以通過與通信運營商合作,追查上網者的真實身份,對未成年者加強管理,提供保護。

  韓國是全球首個強制推行網絡實名制的國家,目前韓國已通過立法、監(jiān)督等措施,對網絡郵箱、網絡論壇、博客乃至網絡視頻實行實名制。這項措施于2002年由當時的執(zhí)政黨提出之后,曾引發(fā)激烈爭議,不少韓國民眾擔心此舉會泄露個人隱私、限制言論自由。不過經過數年的實踐操作并不斷完善,韓國民眾已經普遍接受網絡實名制。眼下,這一制度在韓國已經不再是什么爭議性的話題。

  網絡實名制的實行,對企圖通過網絡從事不法活動的人來說是一種威懾。特別是那些不適宜青少年瀏覽的網站,由于規(guī)定使用者瀏覽前必須填寫準確的身份證號碼和姓名,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將這些網站與未成年人隔離,也讓那些在網上發(fā)布有害信息的網民三思而行。

  網絡實名制是韓國網絡管理最大的特點,成為網絡安全的基礎。

  從韓國先期網絡實名制的一些措施來看,網絡實名制在韓國社會樹立了網絡世界也存在倫理法制社會意識的觀念,為保護網民權益,規(guī)范網民行為,預防和查處網上犯罪奠定了基礎。網絡實名制還促進了韓國網上銀行、網絡消費等的快速發(fā)展,吸引了大批資金進入網絡產業(yè),帶動韓國網絡產業(yè)不斷升級,提升了網絡服務的質量。與此同時,由于韓國政府要求運營商對個人信息提供嚴格保護,因此實名制得到了韓國公眾的認可。

  6.2009年3月11日,參加全國兩會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胡克惠列席臺灣代表團分組討論時透露,最高檢將在全國范圍內對牢頭獄霸進行嚴打,今后還將借助網絡和網民力量對不法事件進行長期監(jiān)督。這條消息被公眾普遍認為是這次兩會對“網絡監(jiān)督”最直接的贊揚和肯定。

  相信每一個關注社會焦點的公眾都知道,有關對牢頭獄霸的嚴打起源于云南那場轟動一時的“躲貓貓”事件,正是由于網絡的介入,從而使真相在較短的時間內大白于天下。有媒體曾宣稱:這是本年度公眾網絡監(jiān)督的又一次勝利。

  說起網絡監(jiān)督,或許大家有點陌生,如果說起2008年曾經引起廣泛關注的“周老虎”、“楊麗娟”、“林嘉祥”和“天價香煙周久耕”等一連串事件,估計每一個人都會如數家珍,說出個子丑寅卯來。而這些起于現實,興于網絡的轟動事件,無不預示著網絡巨大推力影響現實已成為不爭的事實。

  中國互聯(lián)網絡信息中心最新發(fā)布的《第22次中國互聯(lián)網絡發(fā)展狀況統(tǒng)計報告》顯示,截至2008年6月,我國網民總人數已達到2.53億人,且每月以8位數的速度快速增長。毋庸置疑,隨著網絡的高速發(fā)展和網民總量的裂變式攀升,使得處在技術頂端的網絡世界的自由聯(lián)通,滋生出了各種網絡文化現象,除了常規(guī)的諸多公共信箱的版塊之外,如博客、論壇、QQ、MSN等互動式的交流平臺和個人私密空間成為眾網友的新寵,特別是網友們在虛擬空間,利用現代技術對相關當事人進行的“人肉搜索”,讓諸多通常情況下無法見諸陽光的東西在另一個空間完全展示出來,正成為正常的各種監(jiān)督之外最先進、最見效、門檻最低的新型監(jiān)督模式。

  全國人大代表、福建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李明蓉對“網絡監(jiān)督”這樣評價:網絡監(jiān)督的興起,本身就是公眾民主意識增強的體現;而網絡又為公眾行使知情、表達、參與、監(jiān)督四大民主權利提供了新的技術支持。

  7.2009年5月7日晚8時許,年僅25歲的浙江大學畢業(yè)生譚卓在杭州市區(qū)穿越斑馬線時,被一輛疑似改裝的三菱跑車撞死。在這起事故中,“富二代”的頭銜、同伴“抽煙打鬧”的囂張舉動惹得網民群情激憤。一時間,網絡搜索如洪水般蔓延開來,就在網民為網絡民主自喜之時,網絡人肉搜索在事發(fā)第五天也產生了負面影響:浙江衢州新聞網發(fā)布新聞,胡斌的母親陸某,已經查證,并不是衢州市政協(xié)委員、移動老總。只是同名同姓,張冠李戴。而被傳是胡斌的母親的那個陸紅英是衢州本地人,衢州市政協(xié)委員。她的兒子年僅15周歲,正在衢州本地讀初中。對于網友人肉搜索她的相關信息并胡亂指責,陸紅英既氣憤又無奈?!斑@事已經嚴重影響到我個人的生活和工作,也給我的員工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更讓我擔心的是,我的孩子也知道了這件事,我現在怕他的身心健康受到負面的影響?!本W友搜索到的另一個陸紅英,是杭州某一家網絡公司的老總。這家網絡公司也在其網站上發(fā)表聲明: 肇事車主陸紅英與本公司法人代表陸紅英同名,導致網上散布了很多我公司的信息,因此招至大量被不實信息誤導的網友在本站留言及謾罵,對本公司及法人代表的形象造成了很大的影響。為此,我們慎重申明:我們也對死者惋惜,對肇事者憤慨,但我公司法人代表絕非肇事車車主(肇事車是登記在其母名下的)。

  城門失火,殃及池魚,“人肉搜索”這把雙刃劍到了該反思的時候,而“網絡暴力”更是不剎不足以正社會風氣。

  人肉搜索并不是“原罪”,但其威力依舊令人生畏。姑且不談反網絡暴力的“中國網絡搜索第一案”,幾乎在杭州飆車案的同一時間,一場上萬網民參與的搜索之戰(zhàn)正在四川南充打響。因為堵車造成糾紛,一名駕車女子扇了路邊擺攤的大爺耳光。不久后,該女子不堪承受住址、工作單位甚至是“三圍”統(tǒng)統(tǒng)曝光的壓力,來到嘉陵江邊幾欲輕生。

  這險些就是一條生命的代價,無選擇性的曝光令人肉搜索的光環(huán)漸漸褪去。的確,作為網絡產物,人肉搜索繼承了網絡與生俱來的盲目性和非理性。曝光個人隱私,人身攻擊,甚至淪為打擊報復異己的工具,種種藏匿于虛擬世界之后的復雜表情,使得網絡搜索已經從最初為弱勢群體代言的正義之舉,逐漸淪為一部分人的暴政手段。值得注意的是,仍有高達95%的網友對其表示支持,在網絡這個不透明的溫床里,一種“人人參與,卻又人人無責”的僥幸心態(tài)日漸凸顯。

  8.中國互聯(lián)網協(xié)會理事長胡啟恒日前在“首屆中國網民文化節(jié)慶典”上表示,實施網絡實名制是勢在必行。

  據悉,隨著中國網民人數逐年增多,網絡媒體影響力也越來越大,隨之而來也產生了很多問題。胡啟恒認為,每個人心中都有天使的一面,但同時也有惡毒的一面。如果沒有有效的方法遏制,網絡會成為罪惡的源頭,而不是美好的家園。

  胡啟恒指出,實施網絡實名制的目的是為了讓每個人有責任心?!叭绻麤]有侵犯法律,沒有侵犯公眾利益,沒有人找你,但是你做了壞事,那么要為此付出代價?!?/FONT>

  胡啟恒主張互聯(lián)網治理要政府主導,多方參與,依法行政,社會監(jiān)督,不過她認為這個過程不會一蹴而就。

  9.網絡的出現改變了人們的工作和生活,帶來種種便捷的同時,其使用中的一些消極因素也在困擾著人們。近些年,從“艷照門”事件的頻頻曝光,到“人肉搜索”的濫用,網絡使用中的負面影響不容忽視。如何維護網絡的安全和秩序?網絡實名制便提上了相關部門的議事日程。

  網絡是虛擬的,但是實名制要求真實身份、實名登記,兩者并不沖突,因為實名制的作用僅僅是有效控制不良現象的出現和散播,而并非針對一般的網絡交往。既然網絡已經成為社會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那么現實生活中的社會活動秩序也同樣適用于網絡活動,也需要在網絡環(huán)境下建立起安全有序的網絡誠信體系,網絡的安全和秩序需要實名制的支撐才能更加穩(wěn)定。

  反對的聲音也不少,最主要的理由就是網絡實名化是對“言論自由”的不當控制。這個觀點恰恰應當成為網絡實名制實施的關鍵性依據:“話語權”自然是指說話的權利,與權利相對應的則是義務。公民權利本來就是權利與義務的相互統(tǒng)一,因此,作為與“話語權”相對應,話語的責任意識不可或缺。如果只是任由“話語權”泛濫而說話的人卻不用為說過的話負責,很容易造成網絡環(huán)境的劣質化和網絡秩序的失范。

  網絡的參與者中有大批人生價值觀尚未成熟的青少年甚至孩童,他們一方面享用著網絡帶來的豐富信息,另一方面也容易被網絡中可能暗藏的負面因素影響,網絡秩序的建立刻不容緩。杭州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的《杭州市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保護管理條例》,要求從2009年5月1日起,發(fā)帖、寫博、網游要提供有效身份證明,成為全國首個通過地方立法實施網絡實名制的城市。新規(guī)定實施后的效果還有待考察,但這一規(guī)定的目的顯然是為了營造良好的網絡環(huán)境,保障網絡健康發(fā)展。

 

三、作答要求

  1.給定資料1—3中,杭州市人大常委會立法規(guī)定,從2009年5月1日起,發(fā)帖、寫博、網游要提供有效身份證明。消息發(fā)布后,引發(fā)的爭論此起彼伏。請說明雙方爭論的焦點何在?

  要求:概括準確,觀點鮮明,條理清晰,字數不超過200字。(15分)

  2.材料5中提到,在韓國,網絡實名制已經不再是什么爭議性的話題,韓國推行網絡實名制的舉措給我國推行網絡實名制帶來什么啟示?

  要求:分析簡明扼要,條理清楚,不超過200字。(15分)

  3.給定材料7中提到,“高達95%的網友對其(人肉搜索)表示支持”,且“一種‘人人參與,卻又人人無責’的僥幸心態(tài)日漸凸顯”,請對這種心態(tài)進行分析,并指出這種心態(tài)所反映的本質問題。(15分)

  要求:觀點明確,分析恰當,不超過200字。

  4.全國人大代表、福建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李明蓉對“網絡監(jiān)督”這樣評價:網絡監(jiān)督的興起,本身就是公眾民主意識增強的體現;而網絡又為公眾行使知情、表達、參與、監(jiān)督四大民主權利提供了新的技術支持。請結合給定材料談談如何用好網絡監(jiān)督這一利器。

  要求:分析合理,條理清晰,字數不超過300字。(15分)

  5.針對材料中提出的“網絡暴力”問題,寫一篇論述文。

  要求:觀點鮮明,內容充實,結構完整,語言流暢,字數掌握在900字左右。(40分)

   

國家公務員考試 | 廣東公務員考試 | 廣州公務考試 | 深圳公務員考試 | 廣東選調生及公遴選 | 事業(yè)單位招考

南方公務培訓中心總部地址:廣州市天河區(qū)龍口西路576號廣東技術師范大學西校區(qū)實訓樓516

聯(lián)系電話: 020-85217183、18922251193

Copyright © 2007-2024 南方公務考試網 版權所有 粵ICP備17020522號

       
  • 電話咨詢

  • 020-85217183
  • 020-85213838
  • QQ交流群

  • 310206975
  • 255955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