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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公務員考試流程之錄用名單公示
本文轉載自:〖網絡〗 發(fā)表時間:〖2013-04-28〗 本文作者:admin_z 瀏覽次數:4988
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錄用人選,由招錄機關通過互聯網等媒體公示7天后,按規(guī)定程序和權限報批錄用。本次考錄的部分職位設置職位組(錄用人數2名以上但未設置具體崗位),報名人員需按職位組報考,錄用時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在所報考職位組中選擇一個具體崗位(不得挑選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非珠三角地區(qū)市、縣兩級法院、檢察院如出現法律業(yè)務職位空缺,將在報考同一地級市同一系統的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調劑補錄,調劑補錄的考生須在補錄崗位工作3年以上。總成績高的考生優(yōu)先選擇職位,不愿意接受調劑的考生可放棄補錄機會。
深圳市本次選拔錄用的公務員執(zhí)行當地聘任制的有關規(guī)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