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為做好我市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資格審核、體能測評及面試工作,現公告如下:
一、面試資格審核
(一)審核對象。
根據省劃定的合格分數線,我市公安機關法醫(yī)類職位筆試加權合格分數線為40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48分;其他職位的筆試加權合格分數線為45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51分。
面試對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所報職位招錄人數1:3的比例從筆試合格考生中確定。筆試合格考生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對象在面試前須參加資格審核,資格審核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凡提供虛假材料信息或放棄面試資格的考生不列為審核對象。
報考公安機關職位及法院、檢察院、戒毒機關警察職位的考生,通過資格審核后,還須進行體能測評。鑒于體能測評有一定淘汰率,為能有效遞補和按時完成體能測評,上述職位面試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人數可在考生自愿基礎上按1:4的比例進行組織。通過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排名在面試名額以外的為面試預備遞補人員。對因擴大比例而進入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的考生,要簽訂知情同意和承諾書。
(二)審核材料。
不同的報考對象分別提交下列審核材料:
1.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的材料: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和《公告》中其他條件所要求的有關證書、證明材料。
2.其他人員應提供的材料:身份證、筆試準考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公告》中其他條件所要求的有關證書、證明材料。
除以上材料外,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未列入專業(yè)目錄(沒有專業(yè)代碼),以相近專業(yè)報考的,須提交所學專業(yè)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yè)院校設置專業(yè)的依據等材料;2017年國內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以非最高學歷專業(yè)報考的,須提交有效的應屆畢業(yè)生材料;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須出具國家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的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在國有單位工作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報考要求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職位的人員須提交勞動合同或社保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
(三)審核程序。
1.預審。招錄部門通過電話通知審核對象,審核對象須按照招錄部門的要求, 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審核材料復印件通過傳真、特快專遞、電子郵件或直接遞送等方式報招考部門審核。審核對象須保持電話暢通,如網上報名時登記的聯(lián)系電話有變動的,須及時與招錄部門聯(lián)系。
2.現場審核。面試資格現場審核時間為2017年5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考生須攜帶審核材料原件到中共珠海市委黨校(香洲區(qū)梅華東路276號)教學樓三樓參加現場審核。對材料不全且不能在5月19日下午5:30前補全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取消面試資格,并按《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考生可委托他人代辦現場審核,代辦人須出示身份證原件和考生委托其代辦現場審核的授權書,并將身份證復印件和授權書原件交招錄部門留存。
凡未在上述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面試資格現場審核的考生,一律按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
3.依次遞補審核對象。因審核對象不符合報考資格或放棄面試資格而導致面試名額空缺的,招錄部門可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審核對象。未列為審核對象的考生,也應保持電話暢通,以便有遞補機會時,能及時接收招錄部門的遞補通知。
現場審核后需要遞補的,仍按上述程序和招錄部門的要求進行資格審核。遞補資格審核截止時間為5月23日下午4:30,逾期將不予遞補。
二、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聯(lián)合頒布的《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執(zhí)行。體能測評不組織補測,不合格者不能參加面試。
(一)體能測評對象。體能測評對象為報考公安機關職位及法院、檢察院、戒毒機關警察職位且現場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
(二)體能測評項目。體能測評項目包括10米×4往返跑,男1000米、女800米跑,縱跳摸高。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
(三)體能測評時間、地點??忌鷳{本人筆試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于2017年5月20日上午7:30到達珠海市第一中等職業(yè)學校香華校區(qū)(珠海市香洲區(qū)香華路51號)集中參加體能測評。凡未在8:30前到達集中地點的,將被取消體能測評資格。考生應提前熟悉交通路線,以免遲到。如遇天氣原因需改期的,將由招錄部門另行通知。體能測評聯(lián)系電話:8642497。
考生對體能測評結果有異議的,應在體能測評結束后3天內向招錄單位提出書面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三、面試
(一)面試對象。面試對象為面試資格審核合格(報考警察職位的須體能測評合格且排名在面試名額以內)的考生。
(二)面試安排。按照省公務員主管部門關于實行考生異地面試的規(guī)定,報考我市職位的考生將安排到佛山市進行面試,具體面試時間由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安排。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和有關注意事項將在廣東省公務員錄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佛山考區(qū)公告欄、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www.fshrss.gov.cn)公布。省考錄系統(tǒng)珠??紖^(qū)公告欄、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www.zhrsj.gov.cn)將及時鏈接佛山市發(fā)布的相關公告。請考生密切留意網上公告,做好面試出行安排。
(三)考試成績及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公布。面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職位招錄人數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報考我市職位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入圍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分組情況和具體體檢安排等事項,約于面試結束后3天左右在廣東省公務員錄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珠??紖^(qū)公告欄和珠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布,集中體檢約安排在面試結束后一周左右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體檢工作按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和《廣東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規(guī)定組織實施。請考生密切留意網上公告,做好體檢準備。
四、咨詢電話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56-2128738、2128303、2128993、2128375、2128335、2128295。
各招考部門聯(lián)系電話見系統(tǒng)公告中《珠海市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咨詢電話 》。
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