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廣東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廣東省公安機關2018年考試錄用人民警察(公務員)公告》和《廣東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合格分數(shù)線》的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我市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核及體能測評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數(shù)線
按照《廣東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合格分數(shù)線》的規(guī)定,我市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科目加權合格分數(shù)線為45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51分。
二、資格審核
(一)資格審核對象的范圍。(一、二類考生名單詳見附件1)
1、擬入圍面試考生。在筆試成績合格考生中,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照職位招錄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擬入圍面試的考生。筆試合格考生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shù)確定。
2、警察職位預備遞補考生。鑒于往年警察職位考生體能測評都有一定淘汰率,為能有效遞補和按時完成體能測評,報考我市公安機關(森林公安)和戒毒管理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遵循考生自愿原則,按照職位招錄人數(shù)1︰4的比例擴大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人數(shù)范圍。對因擴大比例而進入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的考生,在資格審核時須簽訂《廣東省2018年考錄公務員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預備遞補人員告知書》和《考生知情同意和承諾書》,拒不簽訂的,視為放棄資格審核資格。該類考生僅在擬入圍面試人員因資格審核不通過或體能測評不合格的情況下才可按該職位筆試成績的高低依次遞補入圍面試。
3、遞補入圍考生。如出現(xiàn)資格審核不合格或放棄面試資格的,需遞補面試考生,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在筆試合格的考生中遞補。筆試成績與本職位(組)最后1名審核對象接近的考生,請保持通訊暢通,以便出現(xiàn)遞補時及時聯(lián)系。如聯(lián)系不上的,或遞補考生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核的,視為放棄遞補資格。
(二)資格審核時間和地點。
審核時間 |
審核對象 |
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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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下午 (星期二) |
14:30-17:30 |
1、擬入圍面試考生。2、警察職位預備遞補考生。 |
梅州市江南新中路9號市人力資源市場一樓(詳見附件3) |
5月23日 (星期三) |
08:30-11:30 14: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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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上午 (星期四) |
08:3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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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補審核時間 |
審核對象 |
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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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下午 (星期五) |
14:30-17:30 |
3、遞補入圍考生。 |
梅州市江南新中路9號市人力資源市場一樓(詳見附件3) |
(三)資格審核材料。
資格審核由考生本人攜帶有關資料到指定的地點接受審核。證件及證明材料均要求考生提供原件及復印件,經(jīng)審核后留下復印件退回原件。(須提供資料詳見附件2)
(四) 資格審核要求。資格審核對象應在指定時間帶齊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核。不在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核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對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按時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試資格。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報考人員,一經(jīng)查實,取消報考資格和錄用資格,并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進行處理。
三、體能測評
報考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和戒毒管理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須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不組織補測,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面試。體能測評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執(zhí)行,測評項目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縱跳摸高。其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兩個項目的測評次數(shù)均為1次,考生在測評10米×4往返跑前可以練習,熟悉規(guī)則;縱跳摸高測評次數(shù)不超過3次。測評結果得出后均不進行復測或補測。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
體能測評時間和地點詳見《體能測評通知書》。
體能測評需攜帶證件:筆試準考證、體能測評通知書、身份證。
四、面試
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等安排另行公告,請考生密切留意近期本網(wǎng)站通知、公告。
附件
1、資格審核對象名單(梅州市)
2、資格審核提交資料清單
3、資格審核地點線路圖、及乘車方式
中共梅州市委組織部 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