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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事業(yè)單位】2014年廣州市花都區(qū)公開招聘5名黨建工作指導員實施方案
本文轉載自:〖〗    發(fā)表時間:〖2014-11-11〗   本文作者:admin_n   瀏覽次數:1775

       進一步加強基層黨建工作,充實鎮(zhèn)(街)黨務工作人員力量,根據工作需要,我區(qū)擬向社會公開招聘黨建工作指導員5名。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地進行,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群眾路線,按照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用公開考試、擇優(yōu)聘用的辦法招聘黨建工作指導員。

  二、報考條件

  1、能自覺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性強、作風正,熟悉黨的基本知識,熱愛黨建工作,有獨立工作能力和一定的組織能力;

  2、具有廣州市戶籍,35周歲以下(1979年11月1日后出生),具有國家承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學歷,2年及以上工作經驗(2012年11月1日前參加工作);

  3、中共正式黨員,具有一定黨務工作和群團工作經驗者優(yōu)先考慮;

  4、遵紀守法,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和違法違紀行為;服從安排,具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

  5、身體健康。

  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檢查,或有犯罪記錄、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接受其報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為:向社會公布招聘所需資格條件,由報考者自愿報考。經筆試、面試、政審和體檢合格后,擇優(yōu)錄取。綜合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筆試占50%、面試占50%。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11月13日-14日(上午9:00~12:00時;下午3:00~5:30時),聯系電話:36899075。

  2、報名地點:廣州花都海豚俱樂部會所二樓(廣州市花都區(qū)新華街天貴路花都廣場東南側)。

  3、報名要求:本次招聘只受理現場報名。報名者填寫《花都區(qū)公開招聘黨建工作指導員報名表》(可在花都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rsj.huadu.gov.cn)下載或到報名點領取),提供本人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戶口本、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張,所在黨組織開具的黨員身份證明。

  應聘人員所提交的有關證件、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一經發(fā)現,即取消資格。

  (二)資格審查

  1、由花都區(qū)委組織部受理應聘人員報名,并審查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符合報考資格人員名單于2014年11月19日前在花都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布。

  2、領取準考證時間:2014年11月19日-20日。地點:區(qū)委區(qū)政府辦公大樓215辦公室。

  (三)筆試

  1、筆試采用閉卷方式;滿分為100分,按50%計入總成績。

  2、筆試內容:中國共產黨章程(十八大修改通過)、十八屆三中全會及四中全會的會議內容及會議精神、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相關內容、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科學發(fā)展觀、黨的十八大精神、時事政治、黨的方針和政策、法律基礎知識、行政管理基礎知識、公文寫作等。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

  3、筆試時間:2014年11月22日(星期六)上午,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4、按照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人選;考生的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于2014年11月下旬或12月上旬在花都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布。

  (四)面試

  1、采用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語言表達能力、溝通協調能力、舉止儀表及與應聘崗位相匹配性等。

  2、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組織考察

  1、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1:1的比例分別確定擬招聘人選考察對象。

  2、考察工作按照省市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組織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在招考考生中依次遞補。

  (六)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考《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如有體檢不合格的,可在考試總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在招考考生中依次遞補組織考察合格人選。

  (七)聘用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花都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示5個工作日。

  黨建工作指導員由區(qū)委組織部統(tǒng)籌安排上崗,并按照相關法規(guī)簽訂勞動合同,從事黨建工作。

  半年內如有黨建工作指導員職位空缺,經區(qū)委組織部研究可在參加黨建工作指導員考試且未聘用考生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組織考察、體檢合格人選。

  中共廣州市花都區(qū)委組織部

  2014年11月10日

  花都區(qū)公開招聘黨建工作指導員報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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