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人員隊伍,優(yōu)化人員結構,更好地選拔優(yōu)秀人才,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2009〕139號)等規(guī)定,廣州市越秀區(qū)決定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事業(yè)編制人員59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職位及人數:越秀區(qū)事業(yè)單位事業(yè)編制人員59名。(詳見附件1:《廣州市越秀區(qū)2022年度第一次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事業(yè)編制人員崗位需求表》,以下簡稱“《崗位需求表》”)。
(二)招聘范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對象
(一)2022年畢業(yè)生:指于2022年1月1日(含)至2022年8月31日(含)期間取得畢業(yè)證書及學位證書的畢業(yè)生(含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
(二)非2022年畢業(yè)的往屆生:指于2021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畢業(yè)證書及學位證書的非在讀人員(含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
(三)不限:指以上兩類人員均可。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應聘人員須具備《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2009〕139號)要求的基本條件及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3.具備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身體健康。
5.非廣州市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guī)〔2020〕10號)規(guī)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的;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4)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5)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的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7)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不宜報名的其他情形。
本條所規(guī)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至報名截止日。
(二)資格條件
1.應聘人員須具備《崗位需求表》規(guī)定的條件。
2.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課程成績單。
3.年齡、工作年限時間計算截至報名首日。《崗位需求表》要求35周歲以下的,應為1986年7月22日(不含當天)后出生。
4.2022年畢業(yè)生如未在2022年8月31日前獲得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專業(yè)相對應的學歷和學位證書,則將被取消聘用資格。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網上報名、網上確認、打印準考證、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應聘者登錄全國事業(yè)單位招聘網(https://www.qgsydw.com)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時間為2022年7月22日(星期五)上午9:00時至2022年7月26日(星期二)下午17:00時止。
2.報考人員報名即視為已認真閱讀并全面理解本公告,符合報考條件,并具有擬報考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方可選擇相應崗位報考,所提交的材料須真實、準確、有效。凡不按規(guī)定條件報名的,一經發(fā)現,立即取消報考資格。
3.每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考生須誠信報考、誠信考試。
4.報考人員須按《廣東省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見附件2)進行報考,所學專業(yè)應符合報考職位的專業(yè)要求。
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未列入《廣東省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但所學專業(yè)主要課程與報考職位所要求專業(yè)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的,則須在現場資格復審時提供畢業(yè)證書和課程成績單(畢業(yè)院校蓋章),經組織招聘部門認定為相近專業(yè)的方可視為專業(yè)符合報考要求。
如所學專業(yè)為目錄中舊專業(yè)名稱的,按照對應的專業(yè)名稱及代碼報考。舊專業(yè)后面注明“部分”的,須在現場資格復審時提供畢業(yè)證書和課程成績單(畢業(yè)院校蓋章),經組織招聘部門認定為相近專業(yè)的方可視為專業(yè)符合報考要求。
5.報考者應具備與招聘職位所要求專業(yè)一致的學歷學位,用符合招聘職位條件的學歷專業(yè)報考,報考者所學專業(yè)按所獲畢業(yè)證書上的專業(yè)名稱為準,輔修專業(yè)不作為報考依據。除專業(yè)目錄有列出培養(yǎng)方向的專業(yè)外,其他畢業(yè)證上的專業(yè)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yǎng)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yè)的依據。學位種類不能作為報考專業(yè)的依據。
限2022年畢業(yè)的應屆生報考職位必須以最高學歷專業(yè)報考,其他職位符合條件的可以用非最高學歷專業(yè)報考。但用于報考的學歷層次和學位層次應同時符合崗位要求,并提供符合招聘職位專業(yè)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以及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公示環(huán)節(jié)將根據考生報考所使用的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和學位進行公示。
獲“雙學位”的報考人員,可以用第二學位證書上的專業(yè)報考,無需提供該專業(yè)的畢業(yè)證書,但需同時提供第一學位的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第二學位證書必須在聘用時取得教育行政部門學位認證。
6.為確保招聘工作的競爭性和公正性,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按招聘崗位數與報考人數比為1:3設置。管理崗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可相應減少或取消崗位。對于專業(yè)技術崗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可視情況延長報名時間或調整、取消招聘崗位數,在同一招聘崗位相同報考條件下,開考比例按1:2設定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調減,按實際報名人數開考。
(二)網上確認
打印筆試準考證前,成功報名的考生需登錄全國事業(yè)單位招聘網(http://www.qgsydw.com)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確認。網上確認時間將在全國事業(yè)單位招聘網--事業(yè)單位招聘--相關通知欄目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要求完成網上確認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完成考試網上確認的考生才能參加筆試以及本次招聘后續(xù)的各項環(huán)節(jié)。
(三)筆試
1.打印準考證。完成網上確認的考生方可登錄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
2.筆試時間和地點: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以準考證為準。
3.筆試內容。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滿分100分,按30%計入綜合成績。內容包括綜合知識能力、公共基礎知識等。
4.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越秀區(qū)信息網(www.yuexiu.gov.cn)上公布。
5.確定進入資格審查人員。筆試成績達60分及以上應聘者方可進入資格審查,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各職位招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如達不到上述比例,以通過資格審查的實有人數參加面試。進入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和資格審查通知將與筆試成績一同公布。
(四)資格審查
參加資格審查者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前往指定地點辦理資格審查。
1.時間和地點:
具體時間、地點在廣州市越秀區(qū)信息網上另行通知。
2.須提供的資料:須同時提供以下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1)非2022年畢業(yè)的往屆生: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職稱資格證書、崗位職業(yè)(執(zhí)業(yè))技能證書等,資格條件中對工作年限有要求的,必須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單位證明、勞動合同及社保繳費記錄,在校期間或實習期不算工作年限)及公告與《崗位需求表》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廣州生源的畢業(yè)生還要提供戶口簿。
(2)2022年畢業(yè)生: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就業(yè)協議書、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及公告與《崗位需求表》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廣州生源的畢業(yè)生還要提供戶口簿。
3.其他事項:
(1)應聘者現場確認個人報名表。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者必須對報名表及個人申報的資料簽署承諾書。
(2)通過現場資格審查者方可參加面試。
(3)符合條件進入資格審查而不在公告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審查的人員視作放棄面試資格。
(4)資格審查截止后,有不合格或放棄的,可按筆試成績在60分以上應聘者中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面試
1.面試人員范圍為通過現場資格審查的人員;面試的時間、地點等另行通知,面試時報考人員須持本人的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和面試通知書參加,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2.方式及主要內容:采用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面試者的口頭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掌握等情況。
3.成績計算方法:面試成績滿分100分,以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達60分及以上的應聘者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六)綜合成績計算及排名
筆試成績及面試成績按3:7比例計算綜合成績。以綜合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數1:1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排序確定;如出現考試綜合成績及面試成績均相同,且影響確定參加體檢人選情形的,由招聘單位對考試綜合成績及面試成績相同且考試綜合成績排名在崗位擬聘人數范圍內的人員增加一次面試,并按此次面試成績的高低順序確定參加體檢人選。
五、體檢和考察
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382號)執(zhí)行,在指定醫(yī)院進行。招聘單位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規(guī)定,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或學習表現等情況,以及核實是否符合報考資格。對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和聘用
(一)經過筆試、面試、體檢及考察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越秀區(qū)公眾信息網(www.yuexiu.gov.cn)上公示,公示時間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符合條件人員經越秀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辦理相關接收手續(xù)。
(二)工資待遇按廣州市越秀區(qū)事業(yè)單位工資待遇相關規(guī)定和用人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執(zhí)行。招聘單位按《崗位需求表》公布的崗位情況和考生報考所使用的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和學位對聘用人員進行聘用定級,并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三)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工齡滿一年以上的非2022年畢業(yè)的往屆生試用期為半年,2022年畢業(yè)生或工齡未滿一年的非2022年畢業(yè)的往屆生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勝任的,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遞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單位可在同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照考試綜合成績的高低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體檢、考察人選。是否遞補體檢、考察,由招聘單位決定。
(一)考生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三)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四)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下開展的,應聘人員應當自行做好報名、考試等各階段防疫工作,在參加筆試、資格審查和面試等環(huán)節(jié)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屬地和考場所在單位的疫情防控要求。為確保涉考人員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將考生參加現場考試和資格審查等各環(huán)節(jié)的有關要求如下:
(一)考生防控管理
本著對考生健康負責原則,根據疫情防控要求,按以下兩種情況對考生進行防控管理:
1.正常參加考試
粵康碼為綠碼,有考前(以每科目開考時間為準,下同) 48小時內廣東省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電子、紙質同等效力,下同),現場測量體溫正常(體溫 <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參加考試情況的考生。
2.不得參加考試
①正處于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以下簡稱次密切接觸者),以及其他正處于集中隔離、居家隔離、居家健康監(jiān)測的考生;
②考前 14天內,中高風險地區(qū)(或發(fā)生本地疫情地區(qū))所在縣(縣級市、區(qū)、旗,直轄市、副省級城市為街道和鄉(xiāng)鎮(zhèn),未設區(qū)的地級市為街道和鄉(xiāng)鎮(zhèn),下同)或當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閉管理地區(qū)旅居史的考生;
③粵康碼為紅碼或黃碼的考生;
④不能提供考前 48小時內廣東省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考生;
⑤現場測量體溫不正常(體溫 ≥37.3℃),在臨時觀察區(qū)適當休息后使用水銀體溫計再次測量體溫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⑥其他不符合正常參加考試情況的考生。
(二)考生參考要求
1.考生憑借粵康碼、14天行程碼、考前48小時內廣東省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身份證原件或派出所出具的臨時身份證、準考證《廣東省2022年人事考試考生疫情防控承諾書》(見附件3,考生自行下載填報簽名,廣東省2022年人事考試考生疫情防控須知(第一版)見:http://rsks.gd.gov.cn/zwgk/gzdt/content/post_3929149.html)等材料查驗通過后方可進入考場。
2.考生應提前到達考場點,經監(jiān)考員再次核驗粵康碼、14天行程碼、考前48小時內廣東省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身份證原件或派出所出具的臨時身份證、準考證通過,并收取考生本人簽名的《廣東省2022年人事考試考生疫情防控承諾書》,方準予進入考場參加筆試;查驗不通過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3.疫情期間,考場不提供停車位,外來車輛及無關人員(隨行人員)一律不得進入。
4.考試期間如果有考生發(fā)熱或其他疑似新冠肺炎癥狀,考生須配合工作人員引導,就近前往發(fā)熱門診或定點醫(yī)院就診或安排至隔離考場考試。
5.考試結束,考生須盡快離開考場,不得無故逗留。
6.考生須全程佩戴口罩,全程服從管理。
7.如考生違反防疫政策,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8. 據廣州市的疫情防控有關政策要求,招聘組織單位有權適時對疫情防控措施、考點設置、招聘方式等事項進行調整,并及時公告。請考生關注公告,提前了解考點所在地疫情防控相關政策,計劃好抵穗時間,并按屬地化要求和規(guī)定進行管理,以免需進行醫(yī)學觀察等耽誤考試。因個人時間安排或疫情防控導致無法按時參加公開招聘考試的,視為自愿放棄資格,不再另行安排補考。
九、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認真對照本招聘公告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和《崗位需求表》中的專業(yè)、學歷學位、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規(guī)定的其中任何條件之一,均不可以報名。
考生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者弄虛作假或不符合資格條件的,招聘單位均可以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如已簽訂聘用合同的,聘用單位據此解除合同。
(二)應聘人員已具有的專業(yè)技術資格或職員等級高于應聘職位等級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職位中標明的崗位等級聘用。應聘人員一經報名,視為接受上述條件。
(三)準考證是考生參加考試、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忌鷧⒓涌荚?、資格審查、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證件不齊者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參加。
遺失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的考生,需及時到公安部門補辦臨時身份證。其他證件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證。
(四)為便于管理,非廣州市戶籍考生須在聘用后將戶籍遷至廣州市。
(五)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此次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六)報考人員可在公告發(fā)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內,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時間段內聯系咨詢相關事項,其中:
1.涉及網上報名系統問題的,可聯系技術支持電話400-838-9296;
2.涉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問的,可聯系招聘單位咨詢(聯系方式見《崗位需求表》)。
為避免因咨詢電話擁擠而影響報名,報考者如有疑問,請先詳細閱讀公告及職位表等;如仍有疑問,再電話咨詢。工作人員僅對公告內容及政策給予解釋,不對報考者是否符合職位條件進行確認。
3. 舉報(投訴)或監(jiān)督電話020-83394822。
未盡事宜,以廣州市越秀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解釋為準。
附件:
1:廣州市越秀區(qū)2022年度第一次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事業(yè)編制人員崗位需求表.xls
2:廣東省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xls
3:《廣東省2022年人事考試考生疫情防控承諾書》.docx
廣州市越秀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7月8日